首頁 經濟學入門:理解真實世界的88個經濟學常識

22.幸福和擁有財富的多少成正比嗎?|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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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指數是經濟學中有一個名詞,是衡量人們對自身生存與發展狀況的感受和體驗,即人們的幸福感的一種指數。最早由不丹國王提出並實踐。南亞小國不丹,人均GDP一直不高,但國民整體生活卻較為幸福。所以,評估一個國家是否真正富強,不能單純看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還要看人民內心的真正感受,他們是否覺得安全?是否感到快樂?是否認同自己的生活?

那麽,幸福感是什麽呢?它與擁有財富的多少成正比嗎?是不是有了足夠的錢,內心的幸福感就會大幅提升呢?其實,幸福感是一種心理體驗,既是對生活的客觀條件和所處狀態的一種事實判斷,也是對生活的主觀意義和滿足程度的一種價值判斷,它表現為在生活滿意度基礎上產生的一種積極心理體驗。

美國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提出過一個有關幸福的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簡單解釋,幸福就是效用和欲望的比較。效用,是人們消費某一種物品時得到的滿足程度;欲望,是對某種物品效用的強烈需要。

舉例來說,金錢可以給人帶來效用,每個人對財富都存在欲望,當一個人賺到錢後,他會產生一種幸福感。根據上述公式,如果兩個人的財富欲望水平是一樣的,都渴望擁有100萬,那麽賺了50萬的人就比賺了20萬的人幸福;但如果賺了50萬的人的欲望是100萬,而賺了20萬的人的欲望就是20萬,那麽賺了20萬的人盡管比賺了50萬的人擁有的金錢數額少,可他卻比賺了50萬的人幸福感更強。同理,如果效用超過了欲望,幸福感就會喪失。

現代經濟學認為,金錢隻是能夠給人帶來幸福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唯一。人們是否幸福,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於感情、健康、精神等與財富無關的因素。心理學家曾經調查過22個平時有抑鬱情緒但曾經中過彩票大獎的人,結果發現:當中獎事件過去以後,他們很快又回到了從前的抑鬱狀態,依然感覺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