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情侶相約去一家高檔的法國餐廳吃飯,到了之後發現,等餐的顧客排起了長隊,場麵十分熱鬧。女生不禁感歎:“這麽多人來這家餐廳吃飯,得給咱們國家增加多少GNP呀!”男生笑著說:“別做夢了,這是法國餐廳,人家的利潤計入法國的GNP裏,和咱們沒關係。”
很顯然,上述故事裏的女生把GDP和GNP混淆了!
GDP是國內生產總值,跟國土原則聯係在一起,但凡在本國領土上創造的收入,無論是不是本國國民創造的,都計入本國的GDP。GNP是國民生產總值,盡管與GDP的英文縮寫隻差一個字母,中文名稱上也隻有一字之差,可在意義上卻有著天壤之別。
GNP是國民生產總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的英文簡稱,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駐機構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年或季)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終成果。也就是說,無論一個國家的生產要素流入哪個國家,隻要它們仍然為該國的個人或法人所有,那麽用這些要素生產出來的最終產品或勞務價值就稱為該國的國民生產總值。
國民生產總值的計算方法有三種:
第一種,支出法,也稱最終產品法,即個人消費支出+政府消費支出+國內資產形成總額(包括固定資本形成和庫存淨增或淨減)+出口與進口的差額。
第二種,生產法,也稱部門法,即從各部門的總產值(收入)中減去中間產品和勞務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門增加值的總和,就是國民生產總值。
第三種,收入法,也稱分配法,是將國民生產總值看作為各種生產要素(資本、土地、勞動)所創造的增加價值總額。因此,它要以工資、利息、租金、利潤、資本消耗、間接稅淨額(即間接稅減政府補貼)等形式,在各種生產要素中間進行分配。這樣,將全國各部門(物質生產部門和非物質生產部門)的上述各個項目加以匯總,即可計算出國民生產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