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看新聞聯播或經濟類節目時,我們經常會聽到有關GDP的播報,幾乎所有人對這個名稱都不陌生,但能夠清晰地解釋GDP意義的人,卻隻有極少數。
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是國內生產總值的英文簡稱,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我們要判斷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生產能力有多少強,創造了多少社會財富,就可以用GDP來作為統一“標尺”。根據GDP報告,我們可以看出國家經濟的變化趨勢,確定當前經濟是處於活躍期還是衰退期。
關於GDP,我們要澄清和解釋兩個重要的問題:
第一,人們通過自己的勞動所創造的產品和服務統稱為社會財富,如工廠生產的產品,銀行提供的服務,學校創造的價值等,這些社會財富加起來構成GDP。
社會總財富不存在國籍和民族之分,隻要在一國的領土範圍內,無論是國內企業還是外國企業,隻要它在這一期間創造的社會財富都歸入GDP內。比如:三星在中國的分公司所獲得的利潤,不能計入韓國的GDP,而要計入中國的GDP;比亞迪在美國的分公司獲得的利潤,要計入美國的GDP,而不能計入中國的GDP。
通常情況下,一個國家的GDP大幅增長,反映出該國的經濟發展蓬勃向上,國民收入增加,消費能力增強,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提升。反過來,一個國家的GDP出現負增長,則顯示該國的經濟處於衰退狀態,消費能力減弱,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降低。
所以說,GDP是宏觀經濟中備受關注的經濟統計數字,不但可反映一個國家的經濟表現,還可以反映一國的國力與財富,被公認為衡量國家經濟狀況的最佳指標。
第二,GDP存在局限性,要用科學的態度來看待。
GDP雖然重要,卻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有時,盡管GDP在高速增長,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卻沒有提升,原因就在於GDP代表的是全社會終端商品的價格總和,而我們的生活水平取決於全社會終端商品使用價值的總和。GDP無法反映出社會成本,不能反映經濟增長的方式,以及為此付出的代價,更不能反映經濟增長的效率、效益、質量,以及社會財富的總積累,還不能衡量社會分配與社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