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不同國家的國民生活水平參差不齊,甚至相差甚遠?為什麽某一國家的生活水平已經提高了很多,卻還是趕不上其他國家呢?怎樣來解釋這種巨大的差距呢?
這就引出了曼昆的十大經濟學原理之八:一國的生活水平取決於它生產物品與勞務的能力。曼昆對於這種差別給出了如下解釋:“幾乎所有生活水平的變動都可以歸因於各國生產率的差別,這就是一個工人在一小時所生產的物品與勞務的差別。”
生產率是表示產出與投入比率的術語。如果相同數量的投入帶來的產出提高了,那就表示生產率增長了;反之,如果相同數量的投入帶來的產出降低了,那就表示生產率下降了。
對勞動者來說,其勞動生產率水平,可以用兩種方式表示:其一,單位時間內所生產的產品數量,即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越多,勞動生產率就越高;其二,生產單位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即生產單位產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越少,勞動生產率就越高。
由此可見,勞動生產率的狀況,是由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決定的。
從國家層麵來說,一個國家隻有能夠生產大量的物品和勞務,其國民才能獲得更高的生活水平和質量。那些單位時間內工人能夠生產大量物品和勞務的國家,大多數人都可以享有較高的生活水平;那些生產率較低的國家,大多數人都要忍受貧窮困苦的生活。所以,一個國家生產率的增長率,直接決定著其人均收入的增長率。
通常來說,決定勞動生產率高低的因素包括五個方麵:其一,勞動者的平均熟練程度;其二,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其三,生產過程的組織和管理;其四,生產資料的規模與效率;其五,與生產相關的自然條件。這些因素的綜合結果,決定了一個國家的生產率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