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夢的共同特性
弗洛伊德說,所有夢的共同特性:首先就是進入睡眠。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夢確實是存在著的。盡管如此,人們卻還是不免對夢的存在懷有疑問,睡眠時人們的心理活動為什麽不絕對停止呢?是因為某些意念即使在睡眠中也不願使人們的心靈獲得安寧?還是來自於體內或體外的某些刺激仍然對心靈起著作用,而心靈對於這些刺激,不得不予以反應?弗洛伊德的理論支持著後一種觀點。他認為,夢就是人們對睡眠中的刺激的反應方式。並且弗洛伊德還因此而確信,如果從這一點人手,人們或許就擁有了破譯夢的可能。人們可以在各種不同的夢中研究它們,探求究竟是何種刺激擾亂了我們的睡眠,並且形成了夢的反應。
或許有人會問:除此之外,夢還有其他的共同特性嗎?弗洛伊德認為,夢不僅僅隻有一個共同特性,它確實還有另一種毫無可疑的共同特性,但是這種特性比較難以掌握和描述。弗洛伊德說,人們在睡眠時的心理曆程與在清醒時的心理曆程有著很大的差別。在夢裏,人們經曆著許多荒誕不經的事,但是處於夢中的人們對於夢中所發生的事情都深信不疑,其實那些經曆或許僅是一個幹擾的刺激而已。並且夢中的大部分經曆都表現為意象,雖然它也混有感情、思想及其他的感覺,但是總的來說夢中的經曆還是以意象為主要成分。當一個夢的研究者向夢者尋求夢中的經曆時,最讓夢者苦惱的就是如何把這些意象準確地翻譯成語言。夢者常常會對研究者說:“我能把它們畫出來,但是不知道如何把它們講出來。”弗洛伊德認為,人們在夢中的精神能力與他們在清醒時的精神能力並沒有什麽區別,存在於它們之間的區別就像天才與低能兒,是一種質的區別。然而,究竟這種質的區別到底是什麽,弗洛伊德也不能說清楚。即使是這樣,弗洛伊德認為,對於夢的這個第二個共同特性,人們也應當留心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