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小姐失戀了。
回想起跟戀人的點點滴滴,她心中有百般的不舍。彼此不再聯係的日子,她就像丟了魂一樣,整個人萎靡不振,做什麽都提不起精神。她想跟朋友傾訴,可還沒開口眼淚就掉下來,滿腹的委屈讓她無力承受。
分手的原因,男友說是兩個人性格不合,可直覺告訴她,事情沒這麽簡單。果不其然,在分手以後,她就聽別人講,男友跟另外的一個女孩在一起了。N小姐難以接受這個事實,可又知道自己無權去幹涉對方,於是留在她心裏的就隻剩下一連串的自責和後悔。
相戀的兩年裏,她總是擺出一副“公主”的姿態,讓他哄著、寵著。她想,可能就是因為自己太“作”了,他才離自己而去。今天這一切的後果,全是她自己釀成的,怪不得任何人。她總在幻想:如果他能回來,她肯定不會像原來那樣。
不僅如此,N小姐還托人弄來他那個新女友的照片,對比自己和她的不同。這一比較,N小姐更加自卑,覺得自己皮膚沒人家白、身材沒人家好、賺錢好像也沒人家多……看到這些,她更是把自己貶到了塵埃裏,甚至覺得男友離開自己是“應該”的。她一直埋怨自己:如果早點減肥就好了,如果能多在工作上努力就好了,那樣的話,也許他就不會離開自己。
愛就愛,不愛就不愛,感情之事是沒有那麽多條條框框的。就算是外在條件再不好的人,也可能擁有一份忠誠而美好的愛情;就算是萬裏挑一的條件,也可能碰到不愛自己的人。像N小姐這樣,把失戀的原因全都歸咎於自己,就是一種過度的自責。
過度的自責,是一種向內的自我攻擊,超出了我們通常所說的自我批評的範圍,而是類似於自責妄想。最明顯的表現就是,過分地貶低自己,毫無根據地認為自己不夠好,甚至一無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