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我因工作的問題,不小心把自己逼到了崩潰的境地。
那種體驗已經很久沒有過了,我不得已把後麵的工作計劃暫時取消,無心也無力處理。事情的原委不複雜,就是從7月開始跟進的一個項目,熬到了11月還沒有徹底完成。合作的甲方總是隔三差五地提出修訂意見,每一次我都要跟隨他的節奏走,前前後後大概花了兩個月的時間,修訂了七八次,而他似乎還沒有停止的意思。
我從來不反感為客戶修改內容,因為這是工作職責所在。但就那一次的情況,也是前所未有的。出版社也不過是三審三校,如果針對一份內容反複地挑剔,那麽無論何時,都存在改進的餘地,這是眾所周知的。在創作這件事上,沒有所謂的最好,隻有更好。
由於不是一次性的集中反饋,每次當我剛剛著手處理其他工作的時候,甲方的助理就會發來修訂意見。這個時候,我都是選擇停下來,優先處理反饋。次數多了,被幹擾得多了,我的情緒逐漸開始失控。終於有一天早上,我忍不住對甲方助理說:“說實話,我不想再改了。”
其間,因為每周末都有心理學的課程,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我,跟搭檔N姐說:“最近心情特別不好,不想去上課了。”
她說:“既然是這樣,就更要來了。”
趕在上課之前,這個項目總算是踉踉蹌蹌地處理完了,可糟糕的情緒還彌留著。
N姐讓我宣泄一下情緒,我不記得自己是怎麽描述這件事的,但N姐給我的反饋,卻是這樣的情景:
“從始至終,你沒有說工作給你帶來的具體麻煩,更多的時候是在指責對方。你可能沒有意識到,你說了好幾個‘憑什麽’?”
“想一想,你是真的討厭修訂內容,還是討厭這種被隨意打擾的感覺?你回想一下,真正的感受到底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