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聯合人民銀行開展了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這標誌著數字人民幣離麵向社會公眾推出又靠近了重要一步。央行數字貨幣對於很多人來說還是個陌生概念。很多人甚至將其與比特幣等同,但二者並不是一回事。簡單來說,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把流通中的現金轉化為電子版,按照貨幣統計口徑來看,屬於基礎貨幣M0。在之前的章節我們介紹過,基礎貨幣主要由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和流通中的現金(M0)構成。既然是基礎貨幣,那央行數字貨幣就是中央銀行的負債,以國家信用為價值支撐。
王鵬、邊文龍、紀洋等人在《“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框架與國際進展》一文中認為,一般來說,可以將央行數字貨幣分為兩大類型:銀行間市場的數字現金(批發市場的無賬戶數字基礎貨幣);居民的央行數字貨幣。其中第一種麵向銀行間的資金批發市場,可以被稱為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後一種麵向零售市場,可以被稱為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並不是麵向公眾,而是麵向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因此這類數字貨幣不是基礎貨幣中的M0,而是對應銀行的存款準備金。銀行在每個營業日開始用賬戶中的準備金作為抵押,按1:1兌換央行數字貨幣,到當天營業時間結束時再把央行數字貨幣兌回存款準備金,中央銀行銷毀兌回的數字貨幣。這意味著央行的資產負債表並不會產生變化。在交易過程中,批發型的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脫離準備金賬戶,不需要統一記錄各自賬戶的收支信息,也可以像現金一樣直接流通。其技術手段主要借鑒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用分布式記賬替代中央式記賬。目前,加拿大中央銀行、新加坡金管局正在研發這類數字貨幣。
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則是屬於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根據開立賬戶的不同分為居民在中央銀行直接開立賬戶和“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體係兩種。居民直接在中央銀行開立賬戶,通俗地說,類似於現在的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寶由阿裏巴巴集團管理電子賬戶,進行統一集中的中央式記賬;微信支付由騰訊公司管理電子賬戶。這種方式在技術上並不困難,相當於讓中央銀行為每個普通用戶開通一個電子賬戶,由央行直接管理。但是目前隻是在一些小國適用(如厄瓜多爾),而主要國家中央銀行都沒有采用這種方式。一方麵是因為,類似於中國這樣的人口大國,給每個居民開立賬戶是個龐大而繁瑣的工作,需要大量的基礎設施投入。更重要的一點——也是目前絕大多數中央銀行擔憂的——就是這種做法會對商業銀行的存款造成擠出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