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同國家執行的外匯製度是不同的。有些國家,匯率基本不在中央銀行的關注範圍內,完全交由市場自發力量決定,這一類的典型代表就是美國(偶爾也會有幹預)。與之相對應的另一類就是完全盯住美元,與美元保持著固定匯率,這一類型的典型代表就是我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而絕大多數國家則處於兩者之間,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即按照本國經濟利益的需要,不時地幹預外匯市場,以使本國貨幣匯率的升降,朝有利於本國經濟的方向發展。在有管理的浮動匯率製下,匯率在中央銀行確定的區間內波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16年的報告認為,70%的世界GDP產生於自由浮動、管理浮動國家。不過,對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劃分標準也一直有爭議,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的一篇工作論文[26]全麵評估了194個國家和地區在1946~2016年間的匯率製度變遷,認為從固定匯率製度轉向自由浮動的匯率製度的現象被過分誇大了,大多數的政府都采用了有限的自由浮動匯率製度,實行不太靈活的匯率製度占所有國家的約80%或世界GDP的約一半。
關於哪種匯率製度更好,經濟學界一直爭論不休。首先看固定匯率製,在這種製度下匯率具有相對穩定性,這使進出口商品的價格確定、國際貿易成本計算和控製、國際債權債務的清償都能比較穩定地進行,減少了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但是“硬幣”的另一麵也是無法忽視的。
1994年,我國成功進行了匯改,建立了單一匯率下有管理的浮動匯率製度。人民幣匯率處於緩慢、小幅上升狀態。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人民幣出現貶值壓力。為了穩定金融市場,人民幣事實上與美元保持了一個相對固定的匯率。
在第六章,我們介紹過,商業銀行獲取基礎貨幣主要是通過向中央銀行出售資產、借款以及商業銀行間的相互拆借,無論是公開市場操作還是向商業銀行發放貸款,中央銀行都能很好地掌控基礎貨幣投放。在我國,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基礎貨幣的來源並不是通過上述方式,而是通過外匯占款。外匯占款是指本國中央銀行購買外匯而相應投放的本國貨幣。外幣進入中國後需兌換成人民幣,這一過程需要國家用本國貨幣購買外匯,因此增加了“貨幣供給”,從而形成了外匯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