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講完了,可是亞當·斯密的貨幣金融理論還沒完。對於銀行來說,可不是僅用老板的錢放貸,銀行是能夠超過其實有資本數量來擴大信用業務的。怎麽理解這句話呢?請思考一個問題:你把錢存入銀行是要銀行幫你保管,還是你把錢借給銀行使用?相信大家基本都會認為是前者。因為我把錢存入銀行,當然是讓銀行保管,在存款人看來錢的使用權沒出讓給銀行啊,我是隨時都可以取出來的,總不能我要取的時候,銀行告訴我說,你的錢已經用到別處了,過段時間再給你。
沒錯,翻閱西方早期的金融史,銀行早期的形態就是幫人保管金銀的金鋪,它的利潤來源於收取保管費。我國古代的錢莊也大都是幹這個的,上麵提到了,在當時整天扛著銀子到處跑,既費體力又極不安全。
但金銀貨幣的保管,又和在火車站、飛機場保管行李不一樣。受托人(銀行或錢莊)沒有義務歸還與他所接受的完全一樣的單位物品,而隻需要歸還同質同量的同類物品即可。也就是張三存進100個金幣,是可以用作李四的現金取款。張三取現時也不會要求必須是他當初存入的那100個金幣,反正是100個金幣就行,管他是王五之前存進去的還是馬六存進去的,這就給銀行轉移貨幣使用權創造了機會。
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德索托在談到這段曆史時,認為這種存管叫做非常規存管合約。由於大量存款客戶把錢存入銀行後並不會頻繁取現,從大數據的角度統計,盡管一家銀行每天來取款的人不一樣,但是每天取現的總金額是基本穩定的。這就產生了沉澱資金。銀行家們抵不住這巨大的**就開始悄悄把錢拿去幹放貸的事情了。開始當然是偷偷摸摸的,經過了數百年的風風雨雨,大家也就接受了。但是,銀行券的背後必須要有實實在在的金銀做支撐。開出價值100個金幣的銀行券,庫房裏就要有100個金幣相對應。從會計的角度看,某商人甲存入100個金幣,同時增加一筆銀行負債。銀行無法自己擴大資產負債表,總不能自己開個銀行券,庫房裏就自動長出金幣來吧。發出去的每一張銀行券都要對應庫房裏實實在在的金幣實物。銀行券代替金銀幣的流量不能超過其所代表的價值。如果發行過多,多發行的紙幣一定又會流回銀行去兌換金銀幣,必然會引起擠兌的麻煩,增加銀行經營風險。因此,這個時候的銀行券就是金本位製度下的紙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