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氣,其實生的是我們自己的氣。俗話說“氣大傷身”。研究表明,生氣給身體帶來的傷害是多方麵的。所以說,生別人的氣,受害的還是自己,何苦呢?
做自己情緒的主人
麵對各種機會、**、困境、煩惱的時候,要想把握自己,就必須控製自己的思想,必須對思想中產生的各種情緒保持著警覺性,並且視其對心態的影響是好是壞而接受或拒絕。樂觀會增強人的信心和彈性,而仇恨會使人失去寬容和正義感。如果無法控製自己的情緒,將會因為不時的情緒衝動而受害。
情緒是人對事物的一種最淺、最直觀、最不用動腦筋的情感反應,它往往隻從維護情感主體的自尊和利益出發,不對事物做複雜、深遠和足夠的考慮,這樣的結果,常使人處在很不利的位置上或為他人所利用。本來,情感距離理智就已經很遠了,情緒更是情感的最表麵部分、最浮躁的部分。因此,隨著情緒做事,焉能有理智?不理智,能夠勝利嗎?能夠處理好事情嗎?答案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們在工作、生活、待人接物中,卻常常依從情緒的擺布,頭腦一發熱(情緒上來了),什麽蠢事都願意做,什麽蠢事都做得出來。比如,因一句無關利害的閑話,我們便可能與人打鬥,甚至拚命(詩人萊蒙托夫、普希金與人決鬥死亡,便是此類情緒所為);又如,因別人給我們的一點假仁假義,而心腸頓軟,大犯根本性的錯誤(西楚霸王項羽在鴻門宴上耳軟、心軟,以致放走死敵劉邦,最終痛失天下,便是這種婦人心腸的情緒所為)。還可以舉出很多因情緒的浮躁、不理智等而犯的過錯,這些過錯導致的後果,大則失國失天下,小則誤人誤己誤事。事後冷靜下來,自己也會感到其實可以不必那樣。這都是因為情緒的躁動和亢奮蒙蔽了人的心智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