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或從小見慣了父母和姐姐拉扯孩子的不易,總覺得生兒育女是一件很沒意義的事。
從小就覺得,一個人來到這個世上,應該是欣喜若狂地來參加和享受這個世界賜予我們的美好生活這道盛宴的,而不是像我父母一樣為兒女做嫁衣裳的。承受了父母太多無私的愛,我很小就堅定:自己一定要活出別樣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可不能像我父母一樣,更不可步我姐姐的後塵。所以,很長時間裏我都不喜歡孩子,雖然當時已經有好幾個外甥,也很寵愛嬌慣他們,但從形而上的角度來講,我就是不喜歡孩子。
喜歡上孩子,還是研二寒假回家帶外甥女丹丹娃期間。
那個假期,我洗了一個月的尿布,沒有睡過一個好覺,為了哄孩子洋相出盡……一個月後返京前夕,看著熟睡中的外甥女,精疲力竭的我竟然第一次體會到深夜給孩子喂奶粉是件幸福的事情。那晚,我當著媽媽的麵,竟然麵無赧色地教尚在繈褓中的丹丹叫我
“媽媽”。回京後,多次在電話中聽見牙牙學語的丹丹的聲音,便想念得不行。有一次在電話中又慫恿她叫我“媽”,不想她竟然真叫了一聲,讓電話這邊的我既驚又喜,半天安穩不下心來做事。那一刻再次確信:原來,孩子真的可以讓一個女人幸福滿懷。
幾年後跟汪某人決定領證,之前多次試探性地問他要不要孩子,他不由分說地告訴我:“不生娃,你就滾吧。”他的話,讓我想起老家人常說女人的一句話:“養頭豬還下個豬娃呢,你不養娃,要你做啥呢。”
還好,問他之前我已經喜歡上了孩子,否則,按照我當時的脾氣,絕對不會滾,但肯定走人了。
人生在世,愛是我們最後的敬畏。心中有愛,做事才會在方圓之間、規律之內。即使叛逆,縱然抗拒,也是在大道之中尋求救贖。在感性和理性兩者中,一開始會本能地看向前者,最後卻往往選擇了後者。這不是懦弱,而是為了成全天地間的人倫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