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前感知過的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在大腦中重新反映出來。記憶就是這種以前經驗的儲存與重現。記憶是一種在感知覺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精神活動。這類活動在人們的認識過程和生命活動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一切複雜的高級心理活動的發展,都必須以記憶為基礎。所以,記憶的強弱與情緒、心理壓力和記憶方法等都有關係。有一個關於演戲的故事,說的是一名監獄看守交給一個犯人一封信,讓他照著念。在過去的曆次演出中,犯人念的這封信都是全文寫出的。而這一次演出,扮看守的演員有意要和扮犯人的演員開個玩笑,他把一張一個字也沒寫的白紙遞給了“犯人”。扮犯人的演員一看便傻了眼,他已經記不起信的原文。於是,他情急智生,瞧了一會兒,假裝光線太暗,看不清楚,說了一聲“請代讀”,便把“信”又給了“看守”。扮看守的演員突然遇到殺來的回馬槍,也同樣背不出信的原文,忙說道:“是呀,光線確實太暗了,我得拿眼鏡去。”便托詞退下了台。不一會兒,看守戴著眼鏡重新上來,已經拿回了信的原文,並大聲流利地為犯人朗讀了那封信。和戲中的演員類似,在生活中,有時記不住一些東西,會讓我們處於很尷尬的境地。比如見到一個認識的人,忽然想不起對方的名字,會讓對方懷疑他在你心目中不重要。再比如,在工作中遺忘某一件事會給上司留下“糊裏糊塗”的印象,而對你的能力產生懷疑。記憶力對我們每個人都是一項很重要的能力,當然我們並不是說任何事都需要記憶。記憶應該也隻能是有所選擇的。哪些因素能夠影響記憶的強弱呢?隨著行為神經科學的興起,科學家發現情緒同記憶力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這樣的體會,感興趣的東西容易記牢,激動人心的事往往長久不能忘懷。這涉及記憶的選擇性。我們感到愉快的經曆,往往曆曆在目;感到痛苦的經曆,則本能地趨向於將其忘卻。生活中還有這樣的人:他在一個領域顯得很聰明,在另一個領域卻知之甚少。這是因為人們往往對感興趣的事情記得很牢,也就是說,興趣成為記憶和遺忘選擇的分水嶺。而不好的情緒,比如心理的壓力有時會成為記憶的障礙。人們往往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考試的時候,麵對一個非常容易的問題,卻怎麽也回答不出來,這就是由於壓力造成的。據一項研究結果表明,在精神壓力下,人們回憶腦中所儲存的事實和細節往往變得很難。記憶是有方法可循的,死記硬背往往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從事物中找出相同之處和不同之處,把它們係統地組織起來,才更容易識記。心理學家蘇沃洛夫建議道:“記憶是智慧的倉庫,但是在這個倉庫裏有許多隔斷,因而應當盡快地把一切都放得井然有序。”拿破侖也說過,一切事情和知識在他的頭腦裏安放的像在櫥櫃的抽屜裏一樣,需要哪些,隻需打開相對應的“抽屜”,便可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