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撐晚清的棟梁重臣曾國藩身心勞瘁,他將走向生命的盡頭。
過世前他做了一件“中華創始之舉,古今未有之事”,便是促成中國幼童留學美國。
一直在曾國藩手下辦洋務的容閡,派遣中國學生出洋留學是他多年夢想,為此奔走呼號了十六年。1868年,容閡曾向江蘇巡撫丁日昌進言,選派優秀青年出洋留學,丁日昌很支持他,將條陳呈給軍機大臣文祥,請其代奏,不料文祥突然丁憂,事情擱淺下來。1870年天津教案發生,曾國藩和丁日昌被朝廷派去“撲火”,隨行的容閡擔任翻譯。期間,容閡再次提岀此事。他的想法很單純——“借西方之文明之學術,以改良東方之文化,必可使此老大帝國一變而少年”。
派遣中國青年留洋非同小可,中華帝國前所未有。所以,曾國藩小心而慎重。1871年夏天,曾國藩以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的名義聯銜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上書總理衙門,建議選派優秀幼童赴美國學習“西人長技”。致總理衙門的信函開宗明義:“去秋國藩在津門,丁雨生(丁日昌)中丞屢來商榷,擬選聰穎幼童選赴泰西各國書院,學習軍政、船政、步算、製造諸學。約計十餘年,業成而歸,使西人擅長之計,中國皆能諳悉,然後可以漸圖自強……”為什麽選派幼童去泰西(西方國家)學習?就為了漸圖自強。為什麽首選美國?那年蒲安臣在與美國的續約中,有一條約定:嗣後中國人欲入美國大學官學,學習各等文藝,須照相待最優國之人民,一體優待。既然美國給予這麽好的條件,首選美國理所當然。倘若嚐試成功,然後再派學生去其他泰西國家,比如英國等等。
兩位重臣為謀此事絞盡腦汁,他們在選材、籌資以及學齡和學期上都思量得很細致周到。幼童選拔上“蓋聰穎子弟不可比得,必其誌趣遠大,品質樸實,不牽於家累,不役於紛華者,方能遠遊異國,安心學習……”總之,國選的幼童不但智商高、人品頗佳,家庭出身也不能有問題,凡是親屬之間有參與過“作亂”或犯過法的都不行。籌資屬於國家撥款,自然不成問題。幼童年齡呢,應在10歲到15歲之間,每年選一批30名,四年共120名,留學年限為15年,“15年後,按年份起挨此回華。計回華之日,各幼童不過30歲上下,年富力強,正可及時報效(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