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子不得早於22周歲、女子不得早於20周歲結婚。這是符合青年男女的心理和生理發育特點,適合我國國情的。但是,法定的結婚年齡並不是達到這個年齡就一定要結婚,適當地推遲一點結婚和生育年齡是於國於家於己都有利的事情。
一般來講,進入成熟階段後結婚生育比較適合。普查資料表明:20歲以前結婚生育者比20~25歲時結婚生育者得子宮癌的人數高3倍,比26歲後結婚生育者高7倍。這是因為23歲前,女青年正處在身體各器官急速發育時期,生殖係統還不完全成熟,過早結婚生育,容易給**留下致病的隱患。使人剛到中年時,就會出現未老先衰、腰腿疼痛等症狀,此時已後悔莫及。
青年夫婦婚後二三年再生育,對國家來說,有利於控製人口的增長;對個人和家庭來說,婚後有個緩衝的時間,經濟和精力上不致於過分緊張,有利於夫婦的健康、學習、工作和生活;從身體狀況來看,24~27歲正是生育的最佳時期,妊娠和分娩時一般都比較順利,難產的發生率很低,產後身體恢複較快。
晚婚晚育也要注意年齡合適,最好不要超過35周歲再生育。因為過晚懷孕,卵子容易老化,胎兒也容易受致畸因素的影響,先天畸型胎兒出生率較高。據統計,在25~29歲的產婦中,先天愚型兒的發病率僅為1:1500;在30~34歲的產婦中為1:900;35~39歲的產婦中為1:300:45歲以上時竟達到1:40。但經常運動的婦女和不運動的婦女情況就不大一樣,女運動員一般生育年齡都較晚,但很少有先天愚型兒出生。據研究這是因為運動使血管中膽固醇含量較少,使卵子不易老化。
所以如果由於某種原因(如結婚晚、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年齡較大時才懷孕,也不必過分緊張,但要做好產前診斷,以便發現可能出現的胎兒畸形,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