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賢為魏末晉初七位賢士的合稱,他們是嵇康、阮籍、山濤、向秀、劉伶、王戎以及阮籍的侄兒阮鹹。他們共倡老莊之學,同尚虛無清談,常聚於一起,開懷暢飲,高談闊論,悠遊於竹林,故稱“竹林七賢”。
竹林七賢生活於魏末晉初,時曹氏與司馬氏之爭尖銳,甚至發生高平陵事變,皇權旁落於司馬氏之手,遂有司馬氏大肆殺戮正始名士。
竹林之遊,自與躲避政治風險相關,然亦屬高朗而不降誌之表現。清高傲世,陽狂遠人,流風餘韻,傳為佳話。七賢著忘言之契,優遊酣暢於一時。但由於他們在誌趣、人品、行為等方麵相距甚遠,其後則各有結局,而受不同之臧貶。
竹林七賢在思想上對後來清談的影響,亦以嵇康、阮籍為主,雖然向秀已著《莊子注》,然而《莊子注》的流傳和發生影響是在西晉惠帝時,即經過郭象述而廣之以後。
嵇康、阮籍認為宇宙萬物是由元氣構成的。他們認為名教和自然是對立的;崇尚自然,反對名教。他們兩人崇尚自然,就是主張不溺於名利,不為瑣碎禮法所束縛,順應自然,逍遙自在。他們認為名教是違反人性的,禮教是破壞人們之間和諧關係的,因此他們“非湯武”(商周的開國君主,即成湯和周武王)、“薄周孔”(周公、孔子),以“六經”為糟粕。他們認為當權的門閥貴族口頭上維護“名教”,實際上都是一些無恥之徒。阮籍把稱道禮法的人比作褲中的虱子,遇火烤便難逃一死。這些君子在世上正如虱處褲中。嵇康、阮籍反對封建禮教,反對名教,實際上是對當權的司馬氏不滿,采取不合作態度。他們借老莊的放達和老莊的社會政治學說以抨擊當權的虛偽的名教政治。實際上,他們也不是要否定封建禮教,而是主張“尊卑有分,上下有等”的。他們雖齊名,且主張相同,但在處理與外界社會的關係時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