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是西夏另一個主要經濟部門。李繼遷時,黨項人多住在夏、鹽等州荒僻地區,後來發展到西南洪州等地。占領靈州後,西夏農業得到發展。
李繼遷提倡墾殖,興修水利,使境內農業生產有所發展。李德明統治時期,國內相對安定,農業出現興盛局麵。
皇室、地主、農民土地所有製是西夏土地所有製的三種形式。皇室占有的田地,主要是通過戰爭掠奪而來的和宋、金割予的土地。這些田地主要由士兵在戰爭間隙時耕種,皇室占有全部收獲物。地主、貴族和官僚所占有的私田,包括掠奪人民的土地和皇帝賜予的土地。他們役使無地的農民耕種,或者把土地租給農民,收取高額地租。西夏出現過一些由官僚掠奪大片土地而改變為兼營土地的大地主。公元1055年,國相沒藏訛龐霸占宋麟州屈野河以西的大片肥沃土地,派兵護耕,“令民播種,以所收入其家,歲東侵犯”,“宴然以為己田”。地主還利用各種超經濟手段,直接從農民手中掠奪土地和園宅。農民所有的田地主要是開墾的生荒地。《天盛年改定新法》規定,生荒地歸開墾者所有,他和他的族人可以永久占有並允許買賣。這個規定確立了農民的土地所有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