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胡適家書

輯三 一九〇九年家書

字體:16+-

聞二哥言聰兒近能勉強看小說,此大好事。惟小說中有一種**書,切不可看。又有石印字太小之書,亦切不可看。

——家書摘錄

致母親書

慈親大人膝下:

日前接讀七月十二日手諭,歡喜無量。男與二哥在此均各平安,請勿遠念。兒近已不欲他往,下半年仍在中國新公學,已於七月二十六日開課。兒每日授課四時,以外有暇,時時研習他國文字,以為出洋之預備。現所授之時間比上半年每日較少一時,便覺省力多矣(上半年每日五時)。

大人來諭言及債款家用等情,兒自當趕緊籌寄。兒在此所苦出息甚微,校中又萬分拮據,以致今年未寄一錢。惟兒從不敢妄用一錢,致蹈浪費之弊,此則大人所能信兒者也。

來諭述舅父病狀,令人駭異不已。所望抵家以後得澤舟及禹臣師諸君協力調治,藥到回春,則此願慰矣。惟人命至重,千萬不可信愚人之言,妄服仙方或祈禳求愈,想大人必不以兒此言為過慮也。

來諭中附有與二哥一諭及聰兒一稟,均已交二哥看過。二哥昨夜(廿八日)往川沙料理店事,須數日始能回滬。前此二哥曾有痔疾,現已告痊,請大人及二嫂均可放心,毋庸焦慮也。

大人手諭中附有一信,乃一女子致其母者,署名寶孫。函中稱呼人物皆兒所不解。以手諭有“兒婦於初八日來吾家”一語度之,似此函即兒婦手書。果爾,則此函字跡詞意已略有可觀,不可謂非大進步,此皆出吾母之賜也。兒甚願其暇日能時時用功,稍稍練習,在吾家有諸侄可以問字,在嶽家有其母可以問字,即此已足。現旌、績兩邑俱無完全女學,雖入學亦無大益,不如其己也。兒近年以來於世事閱曆上頗有進步,頗能知足。即如兒婦讀書一事,至今思之頗悔。從前少年意氣太盛,屢屢函請,反累婦姑、嶽婿、母子之間多一層意見,豈非多事之過。實則兒如果欲兒婦讀書識字,則他年閨房之中又未嚐不可為執經問字之地,以伉儷而兼師友,又何嚐不是一種樂趣,何必亟亟煩勞大人,乃令媒妁之人蹀躞奔走,為兒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