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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誇大了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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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吉布林和他舅舅打了維爾蒙地區有史以來最有名的一場官司。吉布林娶了一個維爾蒙的女子,在布拉陀布造了一所漂亮房子,準備在那安度餘生。他的舅舅比提·巴裏斯特成了他最好的朋友。他們倆一起工作,一起遊戲。

後來,吉布林從巴裏斯特手裏買了一點兒地,事先商量好巴裏斯特可以每季度在那塊地上割草。一天,巴裏斯特發現布吉林在那片草地上開了一個花園,他生起氣來,暴跳如雷,吉布林也反唇相譏,結果兩人不歡而散。

幾天後,吉布林騎自行車出去玩時,被巴裏斯特的馬車撞在地上。這位曾經寫過“眾人皆醉,你應獨醒”的人也昏了頭,告了官。巴裏斯特被抓了起來。接下去是一場很熱鬧的官司,結果使吉布林攜妻永遠離開了美國的家,而這一切,隻不過為了一件很小的事——一車幹草。

哈瑞·愛默生·富斯狄克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在科羅拉多州長山的山坡上,躺著一棵大樹的殘軀。自然學家告訴我們,它曾經有過400多年的曆史。在它漫長的生命裏,曾被閃電擊中過14次,無數次狂風暴雨侵襲過它,它都能戰勝它們。但在最後,小隊甲蟲的攻擊使它永遠倒在地上。那些甲蟲從根部向裏咬,漸漸傷了樹的元氣。雖然它們很小,卻是持續不斷地攻擊。這樣一個森林中的巨大,歲月不曾使它枯萎,閃電不曾將它擊倒,狂風暴雨不曾將它動搖,卻因一小隊用大拇指和食指就能捏死的小甲蟲,終於倒了下來。”

我們不都像森林中那棵身經百戰的大樹嗎?我們也經曆過生命中無數狂風暴雨和閃電的襲擊,也都撐過來了,可是卻讓憂慮的小甲蟲咬噬——那些用大拇指和食指就可以按死的小甲蟲。

一次,查理斯到一個朋友家吃飯,分菜時他有些小事沒有做好。大家都沒在意,可是他妻子卻馬上當著大家的麵跳起來指責他:“約翰,你怎麽搞的!難道你就永遠也學不會分菜嗎?”她又對大家說:“老是一錯再錯,一點也不用心。”也許他確實沒有做好,可我真佩服他能和他的妻子相處20年之久。說心裏話,我寧願隻吃一兩個抹上芥末的熱狗——隻要能吃得舒服——也不願意一邊聽她囉唆,一邊吃北京烤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