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謂振窮趨急,施之能言厚德之人。救拘執,窮者不忘恩也。能言者,儔善博惠,施德者,依道;而救拘執者,養使小人。蓋士,當世異時,或當因免闐坑,或當伐害能言,或當破德為雄,或當抑拘成罪,或當戚戚自善,或當敗敗自立。故道貴製人,不貴製於人也;製人者握權,製於人者失命。是以見形為容,象體為貌,聞聲和音,解仇鬥郤,綴去卻語,攝心守義。本經紀事者紀道數,其變要在“持樞”“中經”。
見形為容,象體為貌者,謂爻為之生也,可以影響、形容、象貌而得之也。有守之人,目不視非、耳不聽邪,言必“詩”“書”行不僻**,以道為形,以德為容,貌莊色溫,不可象貌而得也,如是隱情塞郤而去之。
聞聲和音,謂聲氣不同,則恩愛不接。故商角不二合,徵羽不相配。
能為四聲主,其唯宮乎?故音不和則不悲,不是以聲散傷醜害者,言必逆於耳也。雖有美行盛譽,下可比目,合翼相須也,此乃氣不合、音不調者也。
解仇鬥郤,謂解贏微之仇。鬥郤者,鬥強也。強郤既鬥,稱勝者,高其功,盛其勢。弱者哀其負,傷其卑,汙其名,恥其宗。故勝盅,聞其功勢,苟進而不知退。弱者聞哀其負,見其傷則強大力倍,死為是也。郤無極大,禦無強大,則皆可脅而並。
綴去者,謂綴已之係言,使有餘思也。故接貞信者,稱其行、厲其誌,言可為可複,會之期喜,以他人之庶,引驗以結往,明款款而去之。
卻語者,察伺短也。故言多必有數短之外,議其短驗之。動以忌諱,示以時禁,其人因以懷懼,然後結以安其心,收語盡藏而卻之,無見己之所不能於多方之人。
攝心者,謂逢好學伎術者,則為之稱遠方驗之,敬以奇怪,人係其心於已。效之於人,驗去亂其前,吾歸於誠已。遭**色酒者,為之術音樂動之,以為必死,生日少之憂。喜以自所不見之事,終可以觀漫瀾之命,使有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