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是公司在逐漸擴大經營規模的過程中必須采取的措施,它確保了各經營部門擁有更多的自主決策的權力,能促進公司更有效進行運營。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企業管理者應有點“手腕”學會有效管理自己的工作時間,信任其下級並鼓勵他們獨立工作,而不是緊緊地監督他們。但是,管理者必須不斷地從其下級那裏得到反饋,這是保證授權成功的關鍵所在。僅有授權而不實施控製會招致許多麻煩,最可能出現的問題是下屬會濫用他獲得的權限。因此,在進行任務分派時就應當弄清控製機製。這點“手腕”在授權的過程中必不可少。
1962年7月2日第一家沃爾瑪百貨公司在美國阿肯色州的羅吉斯開業。此後的30多年中,沃爾瑪苦心經營,從鄉村走向城市,從北美走向全球,最終發展成為世界最大的零售點。而沃爾瑪的創始人山姆·沃爾頓的家族也一度超過微軟的比爾·蓋茨成為全球第一富豪。
山姆早期的創業十分艱苦,許多事務都要親力親為。早期在管理富蘭克林雜貨連鎖店時,從采購、選點及日常管理,都要他一人負責。從早到晚,而且周六周日仍要工作。隨著公司的擴大,他意識到有必要將責任和職權下達給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因為他們對商店和顧客更了解,也更知道如何使商店興旺起來。
山姆在日本和韓國的一次旅行激發了他的想法:認為可以用某些方法來加強沃爾瑪的團隊精神,比如將更多的權責授給商店裏的員工們。許多大零售公司的部門經理,隻把自己作為一名員工。而山姆的理論認為,商店裏的部門經理應該相對獨立地管理自己的業務,並將其收入和未來的提升與業績掛鉤。並讓每位部門經理充分了解有關自己業務的資料,如商品采購成本、運費、利潤、銷售額以及自己負責的店和商品部在公司內的排名。鼓勵每位部門經理管理好自己的商店,如同商店真正的所有者一樣,並且需要他們擁有足夠的商業知識。沃爾瑪把權力下放給他們,由他們負責商店全套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