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管人用人要有“手腕”

8.對待害群之馬手腕要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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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性格是多方麵的,對待工作的態度亦因性格、修養等因素表現各異,有兢兢業業、開拓創新之士,也有隻說不幹、胡亂搗蛋之徒。前者是推動事業發展的主力軍,後者則是阻礙事業前進的絆腳石。身為管理者必須對下屬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聰明的管理者都深知集體的團結和紀律的嚴明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這個道理,所以他們對企業中的那些“不地道”的員工時刻保持著高度的警惕,該批評的時候就批評,該清除時便清除,毫不猶豫、不留情、不手軟,以保持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

具有下列幾種行為的員工,是不能容忍的,應立即予以批評,嚴重的話也可以考慮清除:

(1)以“我”為中心,很難與人合作。一項工作通常是需要各部門之間相協調,員工之間通力合作的。這樣的員工往往心目中隻有“自我”、工作中突出“自我”,我行我素,其他員工一般很難與之合作,不利於工作的整體推進。

(2)沒有幹勁、缺乏責任感。這是一種抱著“混”的態度應付工作的人。這樣的員工普遍缺乏責任感,工作草率、馬虎,對分內的事也不認真去做,“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至於這鍾撞得好不好、聲音響不響,他全然不管。

(3)心胸狹窄,容不下別人。這樣的員工多少都有一點才氣。因為這點才氣,表現自然自負,然而,他又不願看到別的同事超過自己,無容人之量,這樣的員工多數群眾基礎不好。由於他心胸狹窄難容人,和同事少不了有磕磕碰碰的事情發生,別人也不願意和他同處。

(4)淨耍嘴皮子不幹事,事情是要一件一件來做的。有關工作的事情每一件都是具體而實在的,不身體力行是無法完成的。

社會上曾流傳有這樣一句話:“幹的幹,看的看,看的給幹的提意見”。此類員工就是說的多,幹的少,企業中他們的存在,不但影響著其他員工的情緒,也會敗壞整個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