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十月懷胎是一個漫長而又辛苦的過程,尤其是在挺著大肚子非常疲憊的情況下,如果老大還小,總想要黏著媽媽獲得感情上的安慰和滿足,這時媽媽應該怎麽辦呢?有些媽媽對於孩子感到很厭煩,因而選擇把孩子送到爺爺奶奶或者姥姥姥爺家裏,以期從容度過清淨的孕期。不得不說,這是對孩子親近媽媽權利的剝奪。試想,如果沒有肚子裏的老二,老大還可以撒嬌,還可以和媽媽一起玩耍甚至入睡,為何老二才出現在媽媽的肚子裏,老大的這些權利就都沒有了呢?眾所周知,對於嬰兒而言,與媽媽之間的親密相處與依戀,對於他們的成長是至關重要的,也是他們獲得安全感的源泉。隻有在嬰幼兒時期從媽媽那裏得到感情滿足的孩子,未來才會擁有親密無間的親子關係,乃至在普通的人際關係中有良好的表現。因此,每個孩子都有權利且需要享受與媽媽的零距離相處,並感受到滿足。即使老二到來,也不能影響媽媽與老大之間的依戀關係,這是對老大負責任的基本態度。
在和老大相處的過程中,媽媽可以告訴老大自己的肚子裏正有一個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從而讓老大自發地保護媽媽,也和媽媽一起嗬護小弟弟或者小妹妹。這樣一來,既可以令媽媽與老大之間進行親子相處,也可以令老大與媽媽一起嗬護老二,建立老大與老二之間的感情,無疑一舉兩得。此外,對於孩子而言,最親近的人除了媽媽,還有爸爸。在養育大寶的時候,媽媽就應該有意識地平衡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即讓孩子不但親近媽媽,也親近爸爸。這樣一來,如果媽媽覺得身體不舒適,就可以讓爸爸肩負起陪伴老大的重任,還可以給予父親與孩子更多相處的時間和機會,增進父子感情。否則,如果媽媽與孩子的關係過於親密,導致孩子對於爸爸非常疏離,爸爸就會有勁兒使不上,導致在親子關係中處於賦閑的狀態,也無法為媽媽分擔,這豈不是很遺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