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雁過留聲,人過留名”,誰也不想默默無聞地活一輩子。自古以來,胸懷大誌者多把求名、求官、求利當作終生奮鬥的目標。三者能有其一,對一般人來說已經終生無憾;若能盡遂人願,更是幸運之至。然而,從辯證法角度看,有取必有舍,有進必有退,就是說有一得必有一失,任何獲取都需要付出代價。問題在於,付出的值不值得。為了公眾事業、民族和國家的利益,為了家庭的和睦,為了自我人格的完善,付出多少都值;否則,付出越多越可悲。所以,從這個角度說,我們一定要淡泊名利。在求取功名利祿的過程中,奉勸諸君少一點貪欲,多一點忍勁,莫為名利遮望眼。
客觀地說,求名並非壞事。一個人有名譽感就有了進取的動力;有名譽感的人同時也有羞恥感,不想玷汙自己的名聲。但是,什麽事都不能過分追求,如果過分追求,又不能一時獲取,求名心太切,就容易生邪念,走歪門。結果名譽沒求來,反倒臭名遠揚。君子求善名,走善道,行善事。小人求虛名,棄君子之道,做小人勾當。古今中外,為求虛名不擇手段,最終身敗名裂的例子很多,確實發人深思;有的人已小有名氣,還想聲名大振,於是邪念膨脹,連原有的名氣也遭人懷疑,何其可悲。
唐朝有一位詩人,他有一個外甥,很有才華。一日,外甥寫了一首詩,請舅舅指點。舅舅聽後情不自禁連連稱好,忙問此詩可曾給他人看過,外甥告訴他剛剛寫完,還不曾與人看。舅舅遂道:“你這詩中有兩句,著實令人喜愛,若他人不曾看過,讓與我吧。”外甥言道:“此兩句乃我詩中之眼,若去之,全詩無味,萬萬不可。”
晚上,舅舅睡不著覺,翻來覆去隻是念這兩句詩。心中暗想,此詩一麵世,便是名揚天下,一定要想辦法據為己有。於是起了歹意,命手下人將外甥活活害死。後來,舅舅獲罪,先被流放,後又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