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本來就是一個充滿戲劇性的過程,在得失之間,徘徊不定的滋味,最令人惆悵無比。在這個世界上,人類生而獲得,卻無處不失落。既然得失是人生尋常事,那麽,在得與失之間,我們就無須不停地徘徊,更不必苦苦地掙紮。我們應該用一種平常心來看待生活中的得與失,要清楚什麽對自己才是最重要的,然後主動放棄那些可有可無、無關緊要的東西,求得生命中最有價值、最必需、最純粹的東西。要知道,人是不能什麽都占為己有的,特別是不該得到的、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要主動“放棄”。不懂得“放棄”,終將自吞苦果。
世間萬物,從來就不會有絕對的利益,也不會有絕對的害處,得與失也是一樣的道理。不能舍棄別人都有的,便得不到別人都沒有的。英國的偉大詩人彌耳頓,最傑出的詩作是在雙目失明後完成的;德國的偉大音樂家貝多芬,最傑出的樂章是在他的聽力喪失以後創作的;世界級小提琴家帕格尼尼是個用苦難的琴弦把音樂演奏到極致的奇人。他們被稱為世界文化史上三大怪傑,然而他們卻一個是盲人,一個是聾人,一個是語言障礙者,他們之所以獲得了巨大的成就,就是因為他們有一顆平常心,不計較利害得失。
所以,當你身處逆境時,不要感歎自己的時運不濟、命運多舛。要知道命運向來都是公正的,在這方麵失去了,就會在別的地方得到補償。得和失永遠是並存的,這是一對永遠也不可以分開的親兄弟,關鍵是自己如何把握住機會,如何正確看待得和失這一辯證關係。
在生活中,有的“得”不是想得就能得的,有的“失”不是想失就可失去的;有的“得”是不能得的,有的“失”是不應失的。誰得到了不應得到的,就會失去應該擁有的。當嗜取者取得不義之財的同時,就失去了不應失去的心安。因此,當得者得之,當失者失之,坦然麵對得失:得之,不要大喜,不可貪得無厭;失去,切勿大悲,不可灰心喪氣。正確看待得失,要時常提醒自己,無論得到了什麽,得到之後都有可能會失去。讓自己在得到時懂得加倍珍惜,失去時也不至於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