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疆域、人口以及開放的社會風氣無不彰顯著其國力的強盛。繁華的大唐首都長安城更是成為世界曆史上璀璨文明中的一朵奇葩。
1.唐朝的行政區劃與人口分布
眾所周知,大唐幅員遼闊,民族眾多。皇帝想要牢牢把控地方政權,就要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製,劃分合理的行政區劃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唐朝地方的行政管理製度在中國曆代行政區劃沿革中占著比較重要的地位,並且在較長的時間內都采用了“道州縣”三級製。
唐高祖李淵登基後,在618年改郡為州,沿襲了隋朝的製度,地方上實行以州領縣製。根據《舊唐書地理誌》的記載,唐太宗李世民在位的貞觀十三年(639年),全國共有385個州,1551個縣,然而“州縣”製度隨著唐皇帝的更迭而經常變動。742年,唐玄宗李隆基改州為郡;758年,唐肅宗李亨複郡為州。因此,在唐朝的前期,州、郡這兩個名稱經常交替使用。
但是,州領縣製不足以滿足統治者的需求。那時全國上下州的數目多且轄地小,人口僅僅幾萬至十幾萬,非常影響地方建設,也給中央管理帶來了麻煩,因此統治者想出了全新的解決辦法,那就是兩級製向三級製轉化,在州之上劃分了一個全新的行政區劃,減少中央直統地方行政機構過多的弊端,從而促使“道”應運而生。
627年,統治者為整治地方行政區劃,根據山川自然形勢,將全國分為十個道。分別為: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淮南道、江南道、山南道、劍南道、嶺南道、隴右道。政區單位“道”的設置,是我國疆域史上的新創舉,影響了之後的宋朝,並成為“路”的原形。起初,道的設立也僅是一種地理區劃名稱,並不設立長官和機構,和地方行政無關。到了758年,唐肅宗改采訪處置使為觀察處置使,並兼理民政,道遂正式成為一級行政區劃,且十道也改為十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