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兩個故事,可以說明選擇原則的重要性。
第一個故事是法國有一家報紙曾經刊登過一個智力問答:如果盧浮宮發生火災,此時,你隻能拿出去一幅名畫,你會選擇哪一幅?很多人回答說當然要達·芬奇的《蒙娜麗莎》,可是這幅“永恒的微笑”在最裏麵的展館。最後一位社會學家做出了最正確的答案:拿離出口最近的一件。理由很簡單,因為這樣最容易實現。
第二個故事是有一架飛機坐著三個人,其中一個是物理學家,一個是總統,還有一個是哲學家。突然之間,飛機發生了故障,必須讓其中的一個人跳傘以減輕飛機的負重,請問在這個時候你會選擇哪一個?結果是眾說紛紜。答案是選擇體重最重的一個。理由也很簡單,這樣可以保證飛機最小負重,保證安全。
以上兩個故事充分說明了選擇原則的重要性。人們做任何一項決策時,往往會根據自己的好惡來作為做決策的理由。殊不知這種選擇原則很容易導致決策的失敗。因為選擇理由太過於主觀,而沒有考慮到客觀實際。
決定做什麽當然要客觀地根據自己的實際能力來決定。自己究竟能做什麽是最大的選擇原則。如果一個不了解軍火生產的人去做軍火生產,其風險是非常大的。人們不能根據自己的一廂情願而作出決策,而應該根據自己最適合做什麽來決定自己的行為。
人們應該根據自己的特長和興趣愛好來選擇日後要走的路。每一個人都有特長,人們有權利根據自己的特長來決定自己該做什麽。
春秋戰國時期,魯國有一個人,他特別擅長打草鞋,他的妻子紡的白綢特別漂亮。他們在魯國生活得並不開心,於是想搬到越國去。
有個從越國來的人告訴他說:“你們到了越國,一定會變得很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