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成大事並不是一件最難的事,最難的是你如何設定成功的目標,定位成功。
美國心理學家阿特金森認為,人們在執行任務、追求成功時,一般有兩種心理傾向:第一種傾向是追求成功;第二種傾向是回避失敗。這就是成就動機的兩種表現形式。
影響成就動機的誤區來自目標,目標是一種需要恰當地選擇的方向。假如你的一個目標發生了問題,應當更換另一個目標,這樣才能重新確定自己的強項!有些人把職業與目標和事業混為一談,以為有了職業,就有了目標和事業。但職業不等於目標,有了職業,不等於事業的成功。要成就一番事業,還應在頭腦中有個明晰而具體的目標。這個目標便是你要達到的境地和標準,它具有動力作用,能促使你為之奮鬥。
有些人雖然知道要有奮鬥目標,但往往目標太多,朝秦暮楚,搖擺不定。關鍵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麽。隨大流,跟著感覺走,這些人的悲哀在於喪失了對生命的主動權。
審視目標的原則在於是否符合自身的能力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因為社會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隻有你的目標與社會需要的一致性越高,自身潛能的發掘才越充分,脫離社會需求而談個人成功,無異是水中撈月一場空。
選擇目標最忌目標太多舉棋不定。哪兒都是目標,哪兒就都沒有目標。正如古羅馬的小塞涅卡所說:“如果一個人不知道他要駛向哪個碼頭,那麽任何風都不是順風。”
人們往往缺乏對自我的正確認識,對未來的目標期望值太多且偏高。社會心理學研究發現,人對某一事物的內心期望值越高,心理上的情緒衝突就越大。一般而言,在期望值一定的情況下,內心期望值越高,其情緒指數越低,人就越容易灰心喪氣、情緒低落;反之,情緒指數越高,人就越容易精神振奮、情緒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