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曾國藩家書

輯八 一八四八年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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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弟辦賊,甚快人心,然必使其親房人等,知我家是圖地方安靜,不是為一家逞勢張威,庶人人畏我之威,而不恨我之太惡。賊既辦後,不特麵上不可露得意之聲色,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的意思。

——家書摘錄

澄侯、子植、季洪三弟左右:

澄侯在廣東,前後共發信七封,至郴州、耒陽,又發二信,三月十一到家以後,又發二信,皆已收到。植、洪二弟,今年所發三信,亦均收到。

澄弟在廣東處置一切,甚有道理。易念園、莊生各處程儀,尤為可取。其辦朱家事,亦為謀甚忠,雖無濟於事,而朱家必可無怨。《論語》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蠻貊:野蠻異族。)之邦行矣。”吾弟出外,一切如此,吾何慮哉?

賀八爺、馮樹堂、梁儷裳三處,吾當寫信去謝,澄弟亦宜各寄一書,即易念園處,渠既送有程儀,弟雖未受,亦當寫一謝信寄去。其信即交易宅,由渠家書匯封可也。若易宅不便,即手托岱雲覓寄。

季洪考試不利,區區得失,無足介懷。補發之案,有名不去複試,甚為得體。今年院試,若能得意,固為大幸!即使不遂獲售,去年家中既售一個,則今歲小挫,亦盈虛自然之理,不必抑鬱。植弟書法甚佳,然向例未經過歲考者,不合選拔。弟若去考拔,則同人必指而目之,及其不得,人不以為不合例而失,且以為寫作不佳而黜,吾明知其不合例,何必受人一番指目乎?

弟書問我去考與否?吾意以科考正場為斷,若正場能取一等補廩,則考拔之時,已是廩生入場矣。若不能補廩,則附生考拔,殊可不必,徒招人妒忌也。

我縣新官加賦,我家不必答言,任他加多少,我家依而行之,如有告官者,我家不必入場。凡大員之家,無半字涉公庭,乃為得體;為民除害之說,為所轄之屬言之,非謂去本地方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