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兄自庚子到京以來,於今八年,不肯輕受人惠,情願人占我的便宜,斷不肯我占人的便宜,將來若作外官,京城以內,無責報於我者。
——家書摘錄
澄侯、子植、季洪三位老弟足下:
五月寄去一信,內有大考賦稿,想已收到。六月二日,蒙皇上天恩,及祖父德澤,予得超升內閣學士。顧影捫心,實深慚驚!湖南三十七歲至二品者,本朝尚無一人,予之德薄才劣,何以堪此?近來中進士十年得閣學者,惟壬辰季仙九師,乙未張小浦,及予三人。而予之才地,實不及彼二人遠甚,以是尤深愧仄(愧仄:愧疚。)!
馮樹堂就易念園館,係予所薦,以書啟兼教讀,每年得百六十餘。李竹屋出京後,已來信四封。在保定訥製台贈以三十金,且留教館與他;在江蘇,陸立夫先生亦薦教俸館與他,渠甚感激我。考教習,餘為總裁,而同鄉寒士如蔡貞齋等,皆不得取,餘實抱愧。
寄回祖父、父親袍褂二付。祖父係夾的,宜好好收拾,每月一看,數月一曬。百歲之後,即以此為斂服。以其為天恩所賜,其材料外間買不出也。父親做棉的,則不妨長著,不必為深遠之計,蓋父親年未六十,將來或更有君恩賜服,亦未可知。祖母大人葬後,家中諸事順遂,祖父之病已愈,予之痹症亦愈,且驟升至二品,則風水之好可知,萬萬不可改葬。若再改葬,則謂之不祥,且大不孝矣。
然其地於究嫌其麵前不甚寬敞,不便立牌坊,起誥封碑亭,亦不便起享堂,立神道碑。予意乃欲求堯階相一吉地,為祖父大人將來壽台,弟可將此意稟告祖父見允否?蓋誥封碑亭,斷不可不修,而祖母又不可改葬,將來勢不能合葬,乞稟告祖父,總以祖父之意為定。前問長女對袁家,次女對陳家,不知堂上之意如何?現在陳家信來,謂我家一定對第,渠甚歡喜!餘容後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