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平三年(174年),二十歲的曹操被舉為孝廉,入京都洛陽為郎。不久,被任命為洛陽北部尉。自此,曹操踏上了仕途,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東漢末年的首都為洛陽,洛陽城共分四部,設四部尉,各自負責一個區域。
洛陽為東漢都城,是皇親貴戚聚居之地,很難治理。曹操一到職,就申明禁令、嚴肅法紀,狀態立刻與年少荒唐的他有了巨大的不同。一般來說,平時混吃等死沒出息的紈絝子弟是不堪大用的,但是曹操不一樣,一上任便幹得風生水起、有模有樣。“初到任,即設五色棒十餘條於縣之四門,有犯禁者,不避豪貴,皆責之。”
東漢時期,出於安全角度考慮,洛陽城晚上有宵禁的規矩。不僅有宵禁的規矩,從四個城門進入洛陽城的人都要受到檢查——最早安檢的由來。在古時檢查往往是比較鬆懈的,但是曹操不同,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一到崗就定了死規矩:“誰都不要想蒙混過關,查到一個打一個,而且不管你官職多高、家境多好,隻要在我這兒犯錯了,照罰不誤”。
皇帝寵幸的宦官蹇碩的叔父蹇圖違禁夜行,曹操毫不留情,將蹇圖用五色棒處死。於是,“京師斂跡,無敢犯者”。但是曹操也因此得罪了蹇碩等一些當朝權貴,礙於其父曹嵩的關係,他被明升暗降,調至遠離洛陽的頓丘(今河南清豐),任頓丘令。這一年,曹操二十三歲。多年後曹操給其子曹植的一封書信《戒子植》寫道:“吾昔為頓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歟!”
光和元年(178年),曹操因堂妹夫濦強侯宋奇被宦官誅殺,受到牽連,被免去官職。其後,他在洛陽無事可做,回到家鄉譙縣閑居。
拋開曹操的家境身份不談,就一到任便瞪起眼珠子認真工作的二十歲青年來說,曹操也是一個有抱負有理想,對於自己的事業努力拚搏、積極工作的人。從這個層麵上來看,曹操這與眾不同的行事風格和做事不苟的態度,也最終幫助他成就了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