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布施結善緣

聖賢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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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聖賢的所作所為,可以令人見賢思齊,進而讓社會風氣趨於良善。春秋時代的魯國有一條法律:

如果魯國有人做了他國人的臣妾或奴仆,隻要有人願意將他們贖回,贖人的人,可以到國庫領回自己所花費的錢財。

有一次,孔子的學生子貢從鄰國贖回本國人,卻沒有從國庫拿回自己所付出的錢財。

孔子知道了,便告訴眾人:

“子貢的處理方式並不正確啊!從今以後,魯國人不會再去贖人了。從國庫取回自己所花費的錢財,並無損於個人的德行修養;如果人人都效法子貢,那麽就不會有人願意去贖回自己的國人了。”

後來,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路,在路途中救起了一個溺水的人。那個人非常感謝子路的救命之恩,便送了一頭牛以為回報,子路當下接受了他的饋贈。

孔子知道了,滿意地點頭道:“很好,以後魯國人搭救溺水者會越來越多了!”

一個聖賢的所作所為,必然是合乎人情義理。他的言行舉止,可以令人見賢思齊,進而讓社會風氣趨於良善。子貢因為愛惜自己的德行,故而不去領取他所應得的錢財;子路救助他人,並真心接受對方的回禮。兩者不同的處理方式,可能為社會帶來不同的價值觀。

因此,一個有道德的人,更應該保有一份施予保護眾生的慈悲智勇,凡事以一顆篤定踏實的平常心為前提,布施一己之德行,讓眾人可以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