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於拒絕,也是一門藝術。當有人向你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但一時辦不到,或時機不成熟,或悖理違章時,該拒絕的,還得拒絕。
人都是有自尊的,當別人有求於你時,千萬不能過於生硬地拒絕,不能傷了他人的麵子,要使對方心理保持平衡,才不會引起對方的反感。如果我們能在拒絕別人的同時,尊重他們的願望,也就能做到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對方會相信你的拒絕是出於無奈,也不會再糾纏不休。
在人際交往中,如何才能做到既不違背自己的心意和原則,又不傷害對方的自尊或感情呢?可以嚐試一下下麵這幾種方法。
1.巧妙地運用謊言
謊言是人們所譴責的,但有時恰當地說一點謊,也能很委婉地拒絕他人的好意。
據傳,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同盟國三巨頭之一的羅斯福,曾擔任過海軍部的某個要職。有一次一個跟他關係密切的部下,向他打聽海軍部在加勒比海建潛艇基地的計劃。
這個部下的要求或許隻是出於好奇,但還是讓羅斯福感到為難,告訴他,就違反了工作原則;不告訴他,又可能傷了對方的自尊心。羅斯福不愧是羅斯福,眉頭一皺,計上心來。
“來,我告訴你!”羅斯福故作神秘地向周圍看了看,壓低了聲音。對方見狀,連忙把頭湊了過來。
“你能保密嗎?”羅斯福好像不放心地問。“當然能!”部下急忙回答。 “那我也能。”羅斯福笑著輕聲地對他說。
對方愣了一下,接著與羅斯福對視了一眼,兩人都爽快地大笑起來。
當然,在有些情況下,直言代謊言更好。例如,一個喜歡到處借錢而又不還的人來找你借錢,該怎麽辦?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碰到這種隻借不還的人,你就能客氣地拒絕他:“實在對不起,我恐怕幫不了你這個忙。”明確表示無意借給他錢就行了,別的什麽都不用講。如果他繼續纏住你,你就把已經講過的話再客氣地重複一遍,他若明事,也就知難而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