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們自己的事情,我們應該自動自發地去做,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將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一味地拖延,等到來不及的時候再做,我們隻能倉促地完成它,而不可能出色地完成它。
分清什麽是最應該做的工作
我們經常會在寫字樓、車站、餐廳甚至是家庭的餐桌旁聽到如下話題:
“我今天有個客戶還沒有去拜訪呢,他可是一個重要的客戶,等我想去拜訪他時,下班時間已經到了。”
“已經有一個禮拜的衣服沒有洗了。”
“我那份財務報表還沒有完成呢,經理明天就要。”
為什麽有這麽多的人,在下班後還在嘮叨自己的工作沒有完成?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在上班的時間內,沒有分清楚自己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哪些事情可以讓下屬去做。
對於每個人來說,能否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時間,其工作效率是不一樣的,時間安排得合理,事半功倍;反之,則事倍功半。
有位經理總是顯得很忙碌,他把很多時間用於行政管理,而不是為客戶服務,雖然這樣做也是對工作負責任,可這恰恰說明他的管理方式有問題,他每天都把自己弄得疲憊不堪,而且每天的工作都無法完成,工作拖了一大堆。
顯然,這位經理很辛苦,他付出了很多勞動,卻沒有什麽成績。因此他應該自問:“什麽是我應該幹的事情?”“我是否應該讓他人代理一些工作?”“如果我把各項工作事先做出計劃安排,這些緊急事情就不會被耽誤。”
另外一位經理是位高效率的經理。他把通信發函的事留給秘書去做,自己則親自通過電話處理重要問題;他的會議計劃安排得很滿,自己隻參加關鍵會議;他可以同時參加兩個會議,而且沒有疏漏;他非常熟悉自己的客戶和供貨商,他有足夠的時間了解他們;他還有時間閱讀各種文件,以充分掌握本行業的商情;他不是僅僅討論問題,還要解決問題。他似乎有用不完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