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與工作中,人們不可能具有同樣的想法。在推廣新戰略,引入新方法、新技術的工作空間中,種種不一致演變為激烈的辯論或衝突是在所難免的,我們不可能“天天碰到笑臉”,故而也不可能“天天都是好心情”。
說服他人要遵循的原則
說服是人際影響的一種形式,它表現為說服者通過談話讓被說服對象理解並接受自己的觀點。我們在和別人交往,尤其是和陌生人交往時,會有某些要達到的目的,而這些目的或多或少都需要對方接受自己,相信自己。因此,說服的藝術是交往中不可缺少的。
第一個原則是動之以情。順利地接近被說服者,使其產生願意聽從說服的感情,是成功改變他人態度的基礎。人是理智的動物,卻常常做出缺乏理智的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說,人的行為是受外界的思想或建議影響的。比如,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會不假思索地就把某種品牌列為最佳品牌,這就是因為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響。這就告訴我們要說服他人,就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要關心他人。人們都有被尊重和被愛的需要,每個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愛護。人們受到了關心,就會產生感恩之情,就容易聽得進去意見和建議。說服不是壓製,心理學上有“對抗理論”,人們都喜歡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活動,而不願意聽他人的指揮,讓人擺布。強迫某人做某事,就會讓對方感到自主權受到了傷害,而喚起其對立的情緒。鑒於這種心理的存在,在說服他人的時候,要盡量用商量的語氣,以維護對方的自尊,這樣也有利於取得好的說服效果。
此外,我們在和人交談中,巧妙地運用語言造成某種特定的情感環境,也有助於說服他人。
第二個原則是消除他人的戒備心理。在與陌生人打交道的時候,雙方都會存在一定的戒備心理,這種心理狀態會影響雙方自如地交往。所以,消除戒備狀態、讓人放鬆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當交往對象持有頑固的見解時,直來直去地闡述自己的觀點往往會碰壁,遇到這種情況最好采取“迂回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