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新話》是明代瞿佑撰寫的文言短篇小說,最早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編訂成帙,以抄本流行。瞿佑字宗吉,號存齋,少有詩名,曾被當時詩壇領袖楊維楨稱賞為瞿家的“千裏駒”。明太祖洪武年間出仕,曆任仁和、臨安、宜陽等縣訓導,後升任周王府右長史。明成祖永樂六年(1408年),因詩獲罪下獄。永樂十三年(1415年)被遣送謫戍保安。仁宗洪熙元年(1425年),經英國公張輔奏請赦還,在英國公家主理家塾,三年後放歸。宣德八年(1433年)卒,享年八十七歲。瞿佑一生著述很多,但隻有《剪燈新話》《歸田詩話》《詠物詩》等幾種保留下來。
《剪燈新話》中有相當一部分作品是描寫婚姻愛情的。或是人與人的婚姻,或寫人與鬼的愛情,都突出強調一個“情”字。《剪燈新話》的問世在當時沉悶的政治環境中引起了無數讀者的喜愛與共鳴,甚至連國子監裏的經生儒士也閱讀它,而仿擬者紛起,永樂年間有廬陵李禎的《剪燈餘話》,宣德年間有趙弼的《效顰集》,萬曆年間有邵景詹的《覓燈因話》相繼問世,這些作品共同構成了溝通唐傳奇和清代《聊齋誌異》這兩個高峰之間的橋梁。除仿擬之作外,白話小說和戲曲也受到《剪燈新話》作品的影響。
《剪燈新話》是中國曆史上在東亞最具有跨國界影響力的古典小說集之一。它從15世紀起就開始風行於朝鮮,後來也一直在日本、越南盛傳,唯獨在中國反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漸趨湮沒。《剪燈新話》多以元明之際的戰亂紀實、文人罹禍和兒女情戀(人鬼戀)為主題,這類主題使它在日本、朝鮮與越南得到令人驚異的接受:那裏的讀者普遍欣賞瞿佑的“故事”情節和“話語”方式,許多作家因此受到啟發而把《剪燈新話》視為小說創作的最高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