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比較喜歡接受長期資金的投資委托,然而若是當時沒有適合從事長期投資的機會時,巴菲特發現,若運用現金資產進行套利,會比其他短期投資給他提供更大的獲利空間。
1.運用現金資產進行套利
我們有時把從事套利交易作為持有短期貨幣市場證券的一種替代。當然,我們會優先考慮做一些重要的長期交易。但是除了這些好的交易之外,我們經常還有一些剩餘的資金。在這樣的情況下,套利交易經常會獲得高於國庫劵的收益。
——沃倫·巴菲特
套利,就是在市場上購買證券,同時又馬上在其他市場上賣出相同的證券,其目的在賺取市場差價。比如說,如果某公司的股票在倫敦市場每股是20美元,在東京市場中每股是20.01美元,則套利者可以同時購買倫敦股市的股票,然後將相同的股票在東京股市銷售,借此獲益。在這個個案中,沒有任何資金的風險。套利者隻是利用各地市場之間的差價,從中獲利。因為這些交易並未承受風險,所以被稱為無風險的套利。
另一方麵,有風險的套利,是希望以公開的價錢買賣證券而獲得利潤。最典型的風險套利是,以低於公司未來價值的價錢購買股票。這個未來價值通常基於公司的購並、清算、股票收購或改組。套利者所麵對的風險是未來股票價格的不確定性。
巴菲特比較喜歡接受長期資金的投資委托,然而若是當時沒有適合從事長期投資的機會時,巴菲特發現,若運用現金資產進行套利,會比其他短期投資給他提供更大的獲利空間。他說:“實際上,任何投資者都可以通過套利活動獲取類似的、能夠在股市中勝出的收益。”事實上,在過去30多年來,巴菲特活躍地投資在各種類型的套利行為中,他估計年平均稅前報酬在25%。這些都是真實且可以查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