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用其大半生的選股經驗總結出一條重要投資法則:價格好不如公司好。以一般的價格買入一家非同一般的好公司要比用非同一般的好價格買下一家一般的公司好得多。投資一般的公司,期望其“鹹魚大翻身”,事實上,有多少鹹魚能翻身呢?巴菲特的意思很簡單,與其把時間與精力花在購買價廉的爛公司上,遠不如以合理的價格投資一家好公司。
一、把自己看成企業分析家
僅在你的競爭優勢圈內選股,這不在於這個競爭優勢圈有多大,而在於你如何定義形成優勢圈的參數。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認為在投資的時候,投資者要將自己看成是企業分析家,而不是市場分析師或總體經濟分析師,更不是有價證券分析師。這表示,巴菲特在評估一項潛在交易或是買進股票的時候,他會先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出發,衡量該公司經營體係所有質與量的層麵。
對巴菲特來說,股票是抽象的概念。他不以市場理論、總體經濟概念或各產業領域的趨勢等方式去思考。相反,他的投資行為隻和該企業實際的經營狀況有關。他相信,如果人們的投資行為隻是基於一些表麵的觀點,而完全不了解企業的基本麵,那他們很容易在出現一點小狀況的時候就被嚇跑。這樣情形的十之八九的結果就是賠錢。巴菲特當然不會這麽做。他將注意力集中在盡可能地收集他有意收購企業的相關資料上,主要可分成下麵三方麵。
1.該企業是否簡單易於了解
以巴菲特的觀點,投資人財務上的成功,和他對自己所投資對象的了解程度成正比,以這樣的了解,可以區別以企業走向作為選股依據的投資人,和那些帶著一夜暴富的投機心態,整天搶進搶出,卻是占了絕大多數的投資人。
多年來,巴菲特一直擁有許多企業:加油站、農場開墾公司、紡織廠、連鎖性的大型零售商、銀行、保險公司、廣告公司、鋁業及水泥公司、報社、油田和礦產開采公司、食品、飲料、煙草公司以及無線和有線電視公司。巴菲特或者擁有企業的控製權,或者隻是擁有該公司部分的股票。無論哪一種情形,巴菲特總是明確地掌握那些企業運作的狀況。他了解所有伯克希爾持股公司的年收入、開銷、現金流量、勞資關係、定價彈性和資本分配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