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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節 《價格法》有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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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價格法概述

價格法的作用

1.什麽是價格法

價格法是調整價格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價格關係是因價格的製定、執行和監督等而在國家、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產生的社會關係。

1982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物價管理暫行條例》,初步確立了價格監督檢查製度以及價格違法責任製度。該條例雖然改變了政府統一定價的價格管理模式,但由於價格改革處於初始階段,政府定價仍占絕對優勢。1984年10月,中央作出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後,我國初步形成了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價格形式和管理體製。1987年9月,國務院發布了《價格管理條例》,初步把市場機製引入價格管理體製,確定了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相結合的價格管理模式。國務院有關部門在此基礎上相繼發布了《重要生產資料和交通運輸價格管理暫行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及其實施細則、《製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城市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監測辦法》、《商品住宅價格管理辦法》和《城市房產交易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等。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它是調整價格關係的基本法。此後,國務院有關部門還發布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價格舉報工作的規定》、《價格監測規定》等。上述調整價格關係的法律、法規,構成了我國價格法律體係的有機組成部分。

2.價格法的作用

(1)規範價格行為。價格法確定了價格行為的基本規則,使市場中的價格行為處於有規則、有秩序的狀態。

(2)保障價格合理配置資源功能的發揮。在市場經濟中,市場機製對資源配置起著基礎性作用,這一作用是通過價格活動顯示出來的。價格法保障了合理配置資源的作用的正常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