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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如何進行合同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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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處理概述

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對於企業來講,糾紛是客觀存在的。大多數糾紛都可以通過當事人互諒互讓解決,少數糾紛可能要通過司法或者仲裁途徑解決。不管是司法解決,還是仲裁解決、協商解決,都是解決糾紛爭議的途徑。為做好糾紛處理工作,企業應當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加強對糾紛處理管理,可以起到減少損失、規範行為的作用,有利於企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規章的主要內容包括糾紛的管理部門、糾紛的登記與管理、起訴與應訴、證據的收集與提供、律師的聘用、案件的通報等方麵。

寫作要求

製定該規章的基本要求是要根據本企業的實際,確定合同糾紛的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明確糾紛的解決方式的多元性,便於法律顧問依據職權及時處理糾紛、提高辦事效率。

合同糾紛處理規定範本

________公司合同糾紛處理辦法

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布()法合糾紛字第____號

1.目的

為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依法加強對公司的合同管理,根據公司的合同管理辦法,製定本辦法。

2.管理

合同糾紛由公司法律顧問室統一管理。

3.登記

(1)合同履行發生糾紛後,主辦部門應當在3日內將合同編號、糾紛情況等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法律顧問室應當統一編號登記,並指定專人負責本案。

(2)案件登記後,法律顧問應在3日內通知原合同經辦人,將有關材料送交法律顧問室。

4.處理

合同糾紛分為對方不履行、己方不履行或者雙方都有責任三種情況。根據不同情況,由負責本案的法律顧問提出處理意見。

(1)屬於對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正確履行合同的,在對方違約行為發生後,法律顧問應當在兩日內提出法律意見書,並由經辦人以公司的名義起草致對方的信函,經總經理批準蓋章後,以傳真或者特快專遞方式通知對方。並應取得對方收到信函的確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