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資持股協議書基本概念
委托投資持股協議書是委托方將其在另一企業投資股份委托受托方持有並管理的一種協議。
寫作要求
委托投資持股協議書一般應寫明以下內容:
1.委托內容。
2.代理權限。
3.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費用的支付。
5.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保密條款。
7.違約責任。
合同範本
武漢市××公司投資管理服務協議書
甲方(委托方):武漢市××投資公司
乙方(受托方):武漢市××資產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其持股一事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委托內容。
1.甲乙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條款的規定,甲方出資的人民幣××萬元,以乙方的名義投資到××公司作為股東的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享有××公司10%的股東權益,並以乙方自身的名義代甲方持有前述出資及其股東權益。
2.甲乙雙方同意,在甲方將該項股東權益轉名給自己或轉名給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之前,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持有該項股東權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代甲方持股的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完成退出××公司止。
二、被委托人的權限。
1.乙方僅以其自身的名義將甲方之資金向已經確認的××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投資形成的股東權益,乙方對該出資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和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轉讓、股東權益質押)。
2.乙方可以其自身名義在“××公司”行使10%出資額的股東權利,行使表決權之前,應就表決事項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見,按照甲方的書麵指示進行表決。乙方以股東身份行使表決權時,應按照甲方的書麵指示及甲方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10%的比例進行表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