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按合同辦事 用法律維權

第三十二節 委托代理要按協議書辦事

字體:16+-

委托代理基本概念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企業都可以通過代理從事商業和其他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委托代理可采用書麵協議的形式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應配合委托書。

寫作要求

委托代理協議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委托事由。

2.委托代理權限。

3.委托代理費用及支付。

4.代理應盡的職責。

5.委托期限。

合同範本

委托代理協議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案,委托××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律師作為甲方與____一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在接受委托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乙方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中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中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及各項費用總計為____元。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審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