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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節 技術谘詢要按合同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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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谘詢合同基本概念

技術谘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谘詢是指精通某方麵知識的專家或由各類學科專家組成的智囊團,運用所擁有的知識,有償或無償地為委托方提供智力服務。

主要特征

技術谘詢合同作為技術合同的一種,具有以下特征:

1.技術谘詢合同具有特定的調整對象

技術谘詢合同顧問方為委托方在完成特定技術項目時提供谘詢活動中產生的民事法律關係。

2.技術谘詢合同具有特定的履行標的

技術谘詢合同顧問方為委托方就某項特定技術項目提出建議、意見和方案,作為委托方在技術項目決策時的科學依據從而保證科學技術的決策選擇。因此,技術谘詢合同的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托方決策和選擇的谘詢報告。

3.技術谘詢合同具有特殊的風險責任承擔原則

技術谘詢合同委托方因實施顧問方提供的谘詢報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顧問方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基本類別

技術谘詢合同有其適用範圍。根據《技術合同法》第44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80條規定,合同當事人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促進科學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其他專業技術項目所訂立的合同,屬於技術谘詢合同實施的範圍。但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還適用有關技術谘詢合同的規定。

寫作要求

寫作技術谘詢合同有其要求。技術谘詢合同顧問方就某項特定技術項目向委托方提供科學的谘詢,在製作合同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進行可行性論證,這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和必要步驟;二要做好技術預測;三要做好專題技術調查;四要對項目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益處和消極因素進行全麵分析研究和全麵評價工作。製作技術谘詢合同包括合同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合同的首部要寫明合同名稱、合同類型、合同編號、項目名稱;委托方、顧問方、中介方、合同登記機關名稱並加蓋公章,合同簽訂日期和有效期限及起止時間。合同尾部要寫明委托方、顧問方、中介方名稱、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地址、電話、賬號、開戶銀行;鑒證單位、公證單位意見、負責人簽名、時間並益公章;合同正副本份數、留存、報送單位名稱及份數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