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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節 股權質押要按合同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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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合同基本概念

質押合同分為權利質押與動產質押。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並將該權利憑證作為債權的擔保。股權質押屬於權利質押的範疇。股權質押應登記,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寫作要求

股權質押合同書一般應寫明以下內容:

1.股權所在企業、金額,所占投資比例(或占多少股)。

2.所擔保的債權的數額。

3.借貸的期限。

4.其他股東同意和手續的辦理。

5.股權的處理。

6.派生權利的處理及優先受償。

合同範本

股權質押合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

雙方以在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是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三、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資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四、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五、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