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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節 保險委托代理要按合同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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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委托代理合同基本概念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書是保險公司委托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在其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時雙方簽訂的一種委托合同。

寫作要求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書一般應寫明以下內容:

l.保險代理資格證的要求。

2.代理的期限。

3.代理的區域。

4.代理的權限。

5.代理的手續費的支付。

6.保險費的繳付。

7.保證或擔保。

8.違約責任。

合同範本

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保險公司

乙方(代理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

一、證件的保存。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三、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的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____________。

四、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