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基本概念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所謂抵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所擁有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形式。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一般為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寫作要求
抵押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條款: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屬。
4.抵押擔保的範圍。
合同範本
抵押合同書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_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________元,有價證券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___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以分次申請貸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借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二、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