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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贈與要按合同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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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基本概念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寫作要求

贈與合同多采用條文式結構,其寫作格式與合同的一般書麵結構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結尾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標題、當事人基本情況。標題即合同名稱,寫明贈與性質、內容。當事人

基本情況居標題之下,正文之上,當事人基本情況是指要寫明贈與人、受贈人的名稱或

姓名和住所。

2.正文

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條款,贈與合同要寫明如下條款:

(1)贈與目的

寫明為什麽贈與,例如獎學金贈與目的是為了鼓勵學生積極進取,成為國家建設的棟梁之才。

(2)贈與物品性質與數量

贈與合同的標的為贈與物,合同要標明具體贈與物的性質和名稱,如房屋、貨幣、有價證券或專利權等。

合同應具體寫明贈與物的數量、品種、品質。贈與物是貨幣,寫明幣種和數額;贈與物是實物,要寫明該物的性狀、數量和品質,如房屋應寫明房屋的坐落、規格、麵積、是否出租。

(3)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此條款要明確規定贈與物的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要寫明是一次贈與還是定期贈與、履行地的具體名稱。

(4)附義務贈與及違約責任

附義務贈與合同要寫明贈與人對受贈人所提的要求,即受贈人要履行的義務。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原則上受贈人沒有合同義務,但在附義務贈與合同中附設有義務,受贈人應當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受贈人不履行附設義務的行為是違約行為,受贈人要承擔違約責任。在附義務合同中要寫明受贈人的違約責任。

贈與人的違約責任有以下幾點:

①不履行給付義務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