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常有這樣的說話經曆:說自己窮困的時候,你可能會說“身上一毛錢都沒有了”;當描繪某人又高又瘦時,人們說他像根“竹竿”;當向醫生訴說你的病情時,你說發高燒,全身就像被“燒著”一樣燙。怎麽可能真的一毛錢都沒有呢?果真人高瘦得像竹竿嗎?全身發燒真的是被火燒了嗎?顯然是言過其實了。但是,這種言過其實,在聽者看來卻並不覺得是虛假的,相反卻加深了印象,這便是說話誇張的技巧。同樣,在演講中,我們也可以運用這一心理技巧。
TED演說大師們在談到演說經驗時普遍認為:越是視覺係、誇張的演講,聽眾印象越深刻。前麵我們就提及,曾在TED大會上,生物學家為了講述人腦兩個半球之間的交流和各自功能,就在演講開始時帶上一個人腦,驚掉了聽眾的下巴,很多人戲稱,如果學校老師上課和吉爾博士一樣有趣就好了。
分子生物學家也是《讓大腦自由》的作者約翰·梅狄納曾說:“對於一次經曆,大腦會更多地記住和情緒有關的部分。”在演講中,如果我們能讓聽眾產生強烈的情緒反應,聽眾自然會更投入,且更容易記住演講內容。
同樣,在現實的演說中,演講在有表達需要的情況下,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故意言過其實,誇大或縮小人或事物的一些特征,形成強烈的對比效果,這就是誇張的修辭手法。
修辭上的誇張的最大特點是“言過其實”。事實上誇張辭格不管誇張到什麽程度,誇張都要在本質上符合事實或者說它需要具備這樣的品質與本領——本質上符合事實,表述上言過其實。這兩點是二而一一而二,真正涵蓋了誇張這一修辭格的真正涵義。如人們讀到李白“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的詩句時,不會不用心去體會廬山瀑布那從天而降的氣勢,因為誇張手法的運用,讓這瀑布的美震撼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