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殺害了人家的,結果,難逃被人殺害的慘報!
嗬!太神秘了!太神秘了!太神秘了!
提起這一件太神秘的事情,最初的起因,是在一個佛教團體的講經法會裏。
記得,那是在一個農曆的九月中旬吧?本埠一處著名的佛教團體,舉行了一個小規模的講經會。這法會,並不宣講整部的經典,每天隻由主講的法師,拈著自由的題材,闡揚一些佛教的教義。宣講的限期,隻有短短的十天。這種演講,在佛教徒中間,有一個術語,稱之為“講開示”。
這是宣講的第五天。
這天,循例由會中的主腦,拈著長香,迎請法師升座。兩旁聽經的男女居士們,肅立著,跟隨執事的僧眾,宣唱“爐香乍爇”的香讚,並稱揚“本師釋迦牟尼佛”的聖號。在講座前的爐鼎裏,飄著柔和的煙霧,靜靜的魚磐聲,把肅穆的空氣,播散在整個的廣廈中。這法會雖不盛大,但是相當莊嚴,能令心地齷齪的人們,處身其中,引起一種內怍的感覺。
唱念的儀式既畢,低眉趺坐的法師,輕輕叩著尺木,宣講開始了。
主講的法師,法名雪性。年齡並不很高,麵目非常慈祥。他是一位台宗的尊宿,對於性相諸宗,也有相當的了悟。可是這天,他並不宣講那些“一心三觀,一境三諦”和“萬法唯心,三界唯識’等等的精微理論,他隻拈出了極平常的因果二字,用淺顯的言辭,說明了佛教對這二字的解釋。
他說:“因果二字,在宇宙間,是一種最自然的自然律。因果間的關係,如同形影一樣。世界決沒有離形獨立的影,也決沒有遠離影子的形。而且,形是什麽式樣,隨形而生的影,也是什麽式樣。譬如,在一麵鏡子前,呈露一個笑臉,鏡中所映出的,決不會是怒容;反之,鏡前呈露一個怒容,鏡中所映出的,也決不會是笑臉。所以,一切眾生,造了善因,一定會獲善果;造了惡因,一定難逃惡果。準著以上的定理,可知一個人,打罵了人家,以後,便要遭到人家的打罵;殺害了人家的,結果,也難逃被人殺害的慘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