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元瀚剛從天津回來我便給他打了電話,請他來詳談。沒出十分鍾,他便趕到我們正義大街1號院來。
“你的五福樓遭了搶……”麥鷗通報著情況。
“啊?丟了多少錢?”他又驚又急,很覺意外,“會計室有於鵑值班,錢怎麽會丟?”
聽了我的介紹之後,他一臉懊喪地發泄起滿腹的委屈來。
“真是敗了我的興,要知道,我是在承包合同上簽了名的,是要承擔風險責任的,本來經營就不景氣,又鬧這麽一檔子事。我總不能看著國家企業倒閉吧?就想了個招兒,追時尚,搞聯營。這回上天津就是為的這,我想把天津的風味小吃引到五福樓來,叫‘分店’也成,叫‘連鎖店’更好。也別說,人家還真有興趣,堂堂的首都能沒有吸引力嗎?一貧如洗,怎麽搞聯營?咱不能讓人家看不起,打腫臉充胖子唄,事先我到銀行借了20萬,加上那2萬多塊錢經營收入,怎麽也能撐住麵子吧?這回倒好,全丟啦,資金沒了,窮光蛋,還怎麽跟人家聯營?”
麥鷗安慰著他:“那筆資金未必能丟,隻要破了案,不就追回來了嗎?”
洪元瀚用近乎絕望的眼神望著我倆:“有希望?”
我不能不如實相告:“那隻是個美好的願望,非常遺憾,直到目前我們還沒有獲得有力的證據呢。”
“唉!”我的話使他更加懊喪,他歎著氣,發泄著,“當賊的哪個不精?怎麽單這個賊不長眼,非要來偷我這個半死不活的小店?”
我選擇了那20萬元作為思考的突破口。
“有誰知道你借了20萬元?”
“我,於鵑,”他緊皺眉頭,回憶著,“對,還有徐承柱,那天我到銀行借錢的時候,碰見了他。”
麥鷗問:“於鵑經常晚上結賬嗎。”
“不,一月一結,都是在月末的最後一天。”